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母房产不给子女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父母房产不给子女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产子女一直不去过户,会怎么样?
房产不会怎么样会一直待在那,但是房产仍然属于父母的财产,因为房管局没有义务告知子女将房产过户。
但是子女也没有权利对房产做任何处置,包括出售、出租房产,由于房产未过户一些需要由房主办理的手续也不能办理。
如果遇到拆迁也需要继承人之间将房产如何继承分配清楚后才能签订***补偿协议,如果特殊情况房产先行被***,也需要分配清楚补偿款后才能领取。
其实像是一般家庭几个子女对房产继承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房产过户处理起来也没有那么困难。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或者是到法院通过诉讼继承房产拿到生效判决书或是调解书就可以。
在继承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公证费用很高是要高于诉讼费用的,所以在继承人之间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取诉讼继承。因为***会***取简易程序进行判决或调解,既节省诉讼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人是这样干的。
原因一是办继承太麻烦,需要很多证明和手续,很多人就懒得去办,反正房子也是我住着,别人要不走;二是有继承人不配合,或者在国外,凑不齐人,公证处也不给办,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受理,办不了;三是关系复杂,当事人不可承受之手续的繁琐,就得过且过,我死后,管它洪水滔天。
比如,一个阿姨,50多岁去世,名下一套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时,这位阿姨的母亲还在世。如果这个时候办理继承,关系很清晰:母亲,配偶,儿子。三个人,关系证明也好办,可她老公没办。反正房子也是他在住着。
后来他岳母去世了。他岳母继承的份额由她四个孩子继承,包括他已经去世的妻子,他妻子的份额用代位继承。再后来,岳母的四个孩子中,又去世了一个,这位后去世的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在其配偶和子女间发生转继承。
只能在这儿简单说说,说多了会把人绕晕。这事要说明白需要画图详解。
一人去世,如果遗产不及时继承,继承人由一变三变十几到几十,会呈几何级数裂变。我劝大家,生前一定要做好遗产继承规划,身后一定及时办理继承,免得时间越久,问题越多。
为啥不去过户呢?怕麻烦。
怕麻烦的结果是啥呢?越来越麻烦。
不过户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不能买卖,不能抵押,也不能出租,当然不发生纠纷,你偷偷租也是没人管的。
等有一天你或你的子孙突然脑子一抽想要买卖或继承了,你或你的子孙会发现这里一团乱麻,本来的材料或许遗失不全了,新的材料要求又多出来了,如果跨了一代,要证明的东西就更多了,可能你几年都办不完,办不了,甚至有可能要重新析产。麻烦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一直不去办理,房产会一直在过世父母名下,不影响子女的使用权,但是会影响子女处置权,房子不可抵押贷款,不可买卖也不可合法出租。 最好是提早把遗产继承手续办好了早过户了,因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会用到,死亡医学证明,当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遗失的,只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开局死亡证明就可以补办,(注意)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是不可以补办的。父母在家里离世的,需要居委会的证明或者村委会,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带上父母名下所有财产证明手续,如:房产证手续、银行存款手续,和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有***的必须走法律程序拿到***判决书方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母房产不给子女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父母房产不给子女过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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